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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阐释文化到解构事件----由顾爱民留言引出的议论 (文/天 乙)

        作者:正在核实中..2009-08-17 12:34:17 来源:网络

        近日,顾爱民先生在我的博文《新疆“7.9”暴力事件的困惑》留言:“在艺谈艺。1,艺术不能漠视生命。2,如何把握创作这样的题材。3,画种的表达力长短。主题认识由于利益,立场的官民不一致。这都需要画家作出回答的”。



        在这里,顾爱民先生提出了一个对艺术家而言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艺术家对待社会事件的态度,以及若干社会事件对艺术家意味着什么,进而会不会产生艺术创作的冲动,如何、从何种角度、用何种形式、表现和传达何种精神实体来应对社会事件。



        记得我在早些时候发出过“艺术家必须关注社会”以及“艺术家碰碰社会大题材如何”的呼吁,就是因为我个人觉得中国拥有全世界最庞大的艺术家人群和最劲暴的艺术市场,然而社会大题材的艺术作品却凤毛麟角,即使有,也处于比较低级或者简单、朴素的状态。比如近年来中国出现过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举世皆惊的大拆迁、大移民、大项目,司法领域、权力领域、民间领域等等发生的重要事件,可谓接踵而至,此前也发生过那么多的政治事件,但是,除了文革事件在体制主流价值观之下形成政治波普泛滥之外,别的事件几乎看不到艺术家涉足。



        艺术家不大关注社会事件和社会题材,并不是艺术家不愿意关注,而是中国现实社会形态乃至传统文化并没有给艺术家关注社会事件提供有效的动力,换句话说,社会处于原始积累阶段,社会保障程度地,人人都面临生存危机,都需要尽快积累起个人资本,于是,出于纯粹艺术目的创作思想和行动自然受到抑制。传统文化从来就不主张艺术要独立地判断和表现社会矛盾与冲突,尤其是当下的矛盾与冲突,鞭笞、抨击、解构、思辨等等只能局限在针对“过去”和“外面”,对当下,只有颂扬和顺从才是可行的。在社会责任意识本来就没有建立的情况下,艺术家也很难独立地介入当下社会事件更不要说社会责任与个人利益产生冲突的时候艺术家会自然选择放弃社会责任了。其实,有极少数艺术家也想了很多办法,无奈地打着“擦边球”,企图涉足一些观念性的范畴,但是,效果很不明显,不要说时不时受到体制的挤压,同时因为脱离了某些社会存在尤其是社会事件的依托,很难得到社会的认同。



        我在回复顾爱民先生留言时说:……顾先生提出的问题非常有意义,因为艺术无论如何都会指涉社会存在。如何表现这样的事件?那必定会因艺术家的观念和能力不同而采取不同的角度和形式。我个人以为他大体上会出现三种情形:1.暴徒的反人类罪行,惨绝人寰的施暴,践踏无辜生命,血腥场面,兽行与生命的消失;2.政府的正确,与暴行的对比。抚慰死难者亲属和受伤民众,发放抚恤金,致力民族团结;3.更加宏观地观照事件,不仅观照暴徒施暴,也观照事件的前前后后,把事前的动态、暴行的发生、政府在暴徒施暴中的作为、政府善后以及目的性。估计前两种可能性最大。



        这里,简单解释一下我的回复的意思。



        我注意到,这次新疆暴力事件发生以后,至少从艺术网络方面,没有看到艺术家对这个事件表现出多少关注,更不要说思考。我甚至觉得这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因为从来都是如此。也许艺术家关注社会事件远不如关注笔墨色彩、写生素描,因为至少在中国艺术史上,这些元素才决定艺术价值和地位。这样的事件甚至远不如艺术家面临拆迁和遭遇疾患那样备受关注。



        从艺术创作情形看来,中国不同层次多如牛毛的艺术作品,沸沸扬扬,一种普遍的现象是,艺术始终处于阐释文化哲理的状态,远至天人合一、儒道禅宗,近到各种主义、语言符号。“阐释”这种思维、行为样式具有文化传统意义,中国人的“阐释”能力与技巧可以说普天之下难有匹敌者,经久不衰的八股文和趋权附势的宣传画就是例证。但是这种阐释,仅仅限于现存抽象观念、蹊跷结论的证明性、陈述性、注释性阐释,必定很少包括真实的存在性、社会性、事件性阐释,因为这种阐释面临至少两种阻力:其一是社会体制的挤压阻力,其二是艺术家个人能力的阻力。基于艺术家独立性的存在阐释尽管从理论上讲有可能与体制主流的价值观一致而不会招致挤压,但是实际上更多的表现出不一致性,否则就很难体现独立性。独立的判断与表现,要求艺术家具有深刻的、独到的思想方式与得出特殊的结论,给艺术家提出了某种挑战。即使是中国最牛最火的当代“金刚”、“天王”级艺术家,更多也停留在这种“阐释”状态,只不过他们找到了某种更加特殊的“阐释”途径与技巧罢了。



        回过头说新疆“7.5”暴力事件,要是真的有艺术家去表现,我想更多会像去年汶川地震题材一样,呈现无穷的自然力对人类生命的加害或者人类在这种加害面前表现出来的意志力、战斗力,新疆事件也就是暴徒对无辜生命的残害以及民族团结恢复正常生活秩序,这是最简单,最直接,最稳妥的途径,也契合体制主流意识形态,契合社会普遍的思维惯性,尽管这种表现无论对事件本身还是对他者(社会、民众乃至权力)都没有任何意义。



        其实,从媒体报道的情况看,维族与汉族之间是团结一致的,在暴力正在实施的过程中,有一群维族同胞舍身救下了一批正被追杀的汉族人,也有汉族人保护维族人的事迹,分裂不仅不会得到汉族人的赞成而且也不能得到维族人的赞成,这样,民族矛盾事实上是不存在的。那么,这次暴力事件纯粹就是境外敌对势力(境内不会存在这种势力,但是最近发现有领导干部提到境内敌对势力)策划和遥控指挥,极少数不明真相的维族民众参与的严重打砸抢烧犯罪事件,暴徒惨绝人寰的暴行无疑构成犯罪毫无疑问应当依法进行惩处,而逍遥法外的境外敌对势力我们必定要加以声讨、控诉,甚至呼吁国际社会予以追究。事件的最终结果,无疑对于维护新疆社会稳定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一千五百多名暴力事件参与者被拘捕,报道说有一百多名嫌疑人已经供认其罪行。这样,那些受到境外敌对势力遥控的积极分子被一网打尽,新疆社会稳定就有了至少是暂时的基础。尤其是暴力事件以后,政府对死难者每人发放20万元抚恤,对财产受到严重损害者给予救助,对受伤人员也给予抚慰,及时制止汉族人的报复行为,深得各族同胞拥戴。如果政府再对基层政府人员(比如乌市及某区某街道办事处人员)进行适当问责,追究有关政府人员的不作为或者没有完全作为的责任,政府的形象得到了十分完美的确立,不仅及时平息了这次暴力事件,避免了更大的损失,而且表现出了非常完备的人道主义和人性化思维,同时还可以把这次事件作为活教材,教育新疆以至全国各族同胞以稳定为重,稳定才能发展,才有幸福生活,不稳定后果非常严重,受伤害的只能是平民百姓。全体民众都要珍惜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稳定,深知不稳定的话,平民就会付出代价。



        如果把暴徒的暴行与政府平息暴力事件并且采取人道主义的方式善后,以及境外敌对势力的猖狂进攻等等联系起来,作为一个整体来审视这次事件,我们不难看出,汉族同胞死伤一千多人,参与暴力事件被拘捕也是一千多人,区别在于,死伤的汉人都是无辜,拘捕的事件参与者都是或者部分是暴徒!政府维护了新疆稳定,境外敌对势力继续从事分裂活动。接下来,重心会从暴力事件、暴徒的暴行、政府对受害者的关爱转向对境外敌对势力的清算,对一些歪曲事实的外国媒体的声讨、揭露,随着中国民众越来越多地了解事件中的事实真相,这种清算、声讨、揭露会更加深入。



        当然,我们注意到,到目前为止,除了政府对受伤人员和遇害者亲属表示慰问以外,还没有看到对遇难者表示哀悼,没有看到对发生这样的事件不要说歉意哪怕是遗憾的表示,如果不是因为消息的迟缓,不能不说这是这次事件中的一种缺陷。要知道依法惩治暴徒的呼声与对无辜逝去生命的追悼、哀悼是两种不同的态度,尽管都是正义的态度。不能用唾弃和惩处暴徒来影响对事件本身的反省以及对死难者的哀悼。可以说,如果对人的生命拥有至高无上的尊重,或许真的会杜绝或者减少伤亡。如果我们真的把平民百姓的生命看得至高无上,就会在得知有人企图制造暴力事件的时候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告知民众减少人员密集,在出现人群聚集的时候,采取告知、疏散等方式减少现场人数,就会在暴力行为一出现就采取果断措施组织足够警力制服施暴者。



        艺术家循着这样的分析和判断,对这次暴力事件的表现或许会与惯性的表现有所区别,其中最根本的是离开阐释,进入事件的解构,发现事件所包含的比它承载的政治意义和社会意义丰富得多的艺术元素与思想元素,艺术价值也许会得到延展与提升。解决了这个问题,其他诸如艺术形式与方法就相对容易一些了,用何种画种,何种手法乃至什么样的构图与色彩关系等来呈现艺术家对事件的判断,就有了方向。可以肯定的是,这样进入艺术创作虽然很难创造高大或激越(肯定也可以制造高大、激越、坚硬),但是可以接近真实与理性,引领观众离开某种思维模式思考这次事件,甚至影响不同的社会行为。高大、激越、坚硬的东西我们也需要,但一定要是真实的,对社会进步有作用的。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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